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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3-07-02  浏览:[]

校内各单位、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系统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方案》(晋教师函〔2023〕45号)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现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7月2日—7月31日。

二、学习对象

全体教职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曾参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

三、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版块供全体教职工自主学习,主要内容如下:

1. 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 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 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 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四、学习方式及认定

1. 教职工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点击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基础教育学段教师还可通过智慧中小学APP进行学习。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点击首页顶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

步骤二:点击进入右侧高等教育学习入口基础教育学习入口

步骤三:点击登录(未注册过的老师请先注册再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立即报名后进行学习

步骤四:逐个进入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师德引领四个部分学习

2.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做学习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职工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支持服务本次学习务必做到应学尽学,不漏一人,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在指定时间前完成学习,及时了解教职工研修进展情况,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如学习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拨打高等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或基础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980910进行咨询。

(三)做好工作统筹及总结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认真梳理总结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专题学习开展情况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xnujg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专题学习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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