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独立研究院(所)、机关各部门、各教学辅助单位:
近期,省教育厅通报了多起教师师德失范事件,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即日起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人,规范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专题学习。各单位要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指导,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辅导报告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先进典型学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2.个人自查。全体教职工要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认真、如实开展个人行为自查,撰写 1 篇学习心得和自查报告。
3.单位核查。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全体教职工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和立德树人工作情况开展逐人核查,对核实有违反行为准则和相关禁令的教职工,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同时,要根据我校《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核查本单位教师、辅导员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签署师德承诺书,是否如实填写个人师德档案。
4.学校监督。学校对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对教职工个人师德素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查,对于工作要求贯彻不力、敷衍塞责,出现师德失范问题的单位,单位党政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全面做 好教职工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坚决防止发生违反师德恶性事件。
2.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提醒教职工敬畏制度、守好底线,避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3.各单位要公开本单位师德师风举报方式,认真对待师生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请各单位于 11月23日前将本单位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告、汇总表(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xnuj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