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工作安排部署,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师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教师
2. 辅导员
3. 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
4. 其他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4年6月3日—6月21日
三、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的考核评估程序进行考核。
四、注意事项
1. 要严格按照考核评估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在教师自评环节,请参照《2023-2024学年师德档案填写注意事项》(随通知下发的纸质版)做好教育引导,提醒教职工认真填写师德档案,不得涂改;在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环节,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要精心组织、认真审核。
2. 师德考核每学年开展一次,过时不补。考核结果和师德档案是教职工评奖评优、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师德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请相关单位确定本单位参与考核人数后,到南校区办公楼南楼407A领取师德档案,并于6月21日前将师德档案和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教师工作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xnujg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2023-2024学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