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退休相关工作,感谢退休教职工为学校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1.开展退休前谈话。在退休文件印发前,与新退休教职工进行谈心谈话,肯定工作成绩,引导调整心态,听取意见建议。正高级教师和正处级干部退休,由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副高级教师和副处级干部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进行谈话;其他教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执行单位:各单位。
2.制作退休服务手册。为退休教职工制作《退休教职工服务手册》,包含退休教职工工作有关政策、学习活动平台介绍、生活服务平台介绍、看病就医指南等内容,为他们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指导。执行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3.举行荣休仪式。教职工退休当月,鼓励所在单位采取教职工大会、师生代表座谈等形式,举行荣休仪式。仪式要简朴大方庄重,要对退休教职工的工作历程、突出成绩进行回顾评价、寄语嘱托;要鼓励引导退休教职工谈心交心,提出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传承优良作风、促进学校发展。责任单位:人事处;执行单位:各单位。
4.做好服务管理对接。在退休当月,及时印发退休文件。退休教职工到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到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报到。相关部门要做好服务管理对接。执行单位:相关部门。
5.建立服务管理台账。要为退休教职工建立服务管理台账,对基本信息、特长爱好、健康状况、参与活动等情况进行备案,建立健全长效跟踪服务机制。执行单位:各单位。
6.开展专题讲座培训。适时举办新退休教职工读书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养老、保健知识、心理调适、志愿服务等内容进行辅导,邀请优秀退休教职工代表分享退休后的学习生活体会。执行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7.组织引导发挥作用。根据退休教职工专业特长、兴趣爱好等,及时将退休教职工纳入退休教职工人才库,引导退休教职工不忘初心、立德树人,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中来。执行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8.强化党规党纪教育。针对退休党员教职工,要突出党规党纪教育重点,通过开展过“政治生日”、党性体检、观看警示教育片、座谈讨论等方式,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原则底线,永葆政治本色。执行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实施教职工荣休办法,是传承和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有关政策规定,为退休教职工享受退休生活,继续为学校发光发热提供保障,引导他们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