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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9-04-03  浏览:[]

校内各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已经校领导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师范大学

2019年4月3日

山西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是对学生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应遵守的课堂教学规定

1.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需严格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教学,调停课严格执行《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调停课管理办法》,若因突发事件调课,必须先电话通知学院教学副院长并报教务处备案,随后补齐调课手续并落实补课事宜。

3.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目标明确、内容充实、逻辑清晰、论证严谨、重难点突出、深度和广度合理,不得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和不当的言论。

4.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灵活选用恰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有效讨论、深入学习,坚决杜绝“满堂灌”、照本宣科、念 PPT等现象,提倡教师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课堂教学方式。

5.教师应合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方式。

6.教师要对课堂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维护课堂秩序,坚决杜绝学生上课玩手机、吃东西、睡觉等现象的发生,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有权停止该学生继续上课,并将情况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反馈,确实承担起课堂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

7.教师要充分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思考、合理采纳、及时反馈、适当调整。

8.教师应提前到教室候课,不得迟到、拖堂、课间不正常休息或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严禁接打电话或随意离开教室,教师应站立讲课(身体原因除外)。

二、学生应遵守的课堂教学规定

1.学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应着装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

2.学生需提前到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应向教师出示请假条。

3.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管理,坚决杜绝上课不拿教材、不记笔记、吃东西、聊天、玩手机、睡觉等现象,上课期间,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

4.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踊跃发言、讨论,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

5.旁听生、进修人员须携带教务处发给的听课证进入指定教室听课,并遵守课堂纪律。

三、听课、看课规定

1.听课按照《山西师范大学听课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各级领导干部、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管理人员看课每学期不少于10次;听课人员应提前进入教室,听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2.学院领导听课卡由学院收集整理,其它人员听课卡由教务处收集整理。听课卡中涉及学院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由学院处理,涉及学校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由教务处统一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听课人。

四、课堂教学检查

1.校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听课、看课力度,着重了解教师对课堂的组织管理及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应用等情况。

2.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师教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每日巡查、随机抽查和中控室检查结合起来,重点检查教师上课纪律问题。

3.各学院督查组要将听课和巡查结合起来,加大听课力度,实现听课、评课全覆盖,加强对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的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学生处和团委要联合开展学生上课纪律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旷课、迟到、早退、吃东西、玩手机等问题。

五、处理办法

凡违反以上课堂教学规定者,一经发现,学校将立刻进行通报,并与学院年终教学考核挂钩,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山西师范大学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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